2026年六安市放心消费承诺单元和放心消费承诺集聚区培育名单公示
为持续优化消费环境,充分释放消费潜力,根据省市场监管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安徽省优化消费环境促进放心消费若干措施(2025-2027 年)》,以及《关于开展2026年度放心消费单元和集聚区培育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形式审查,现将拟纳入2026 年度六安市放心消费承诺单元、集聚区培育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名单
详细名录见附件。
二、公示期限
自2026年7月8日至2026年7月14日
三、培育要求
纳入本次公示培育名单的经营主体、集聚区运营管理单位,须坚守诚信经营底线,全面落实放心消费公开承诺,严格执行以下工作要求:
(一)完善“五个放心”标准化建设,紧扣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维权核心标准,压实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优化维权通道。
(二)构建全链条消费安全管控体系,强化源头管控,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建立全流程追溯机制,常态化排查经营风险。
(三)坚持消费者至上经营准则,依法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杜绝霸王条款、隐形消费等侵权行为,完善纠纷和解机制,实现“纠纷不出经营单元、不出集聚区域”。
(四)打造特色化放心消费新场景,结合行业属性打造差异化高品质消费场景,主动亮明培育身份、公示服务承诺,提升群众消费体验与满意度。
四、异议反馈
公示及培育阶段定期对培育对象实施网络监测、数据分析,精准识别经营合规风险,提升放心消费培育工作精准度与实效。
公示期内,社会各界若对公示名单存在异议,或发现培育对象存在申报弄虚作假、违法违规经营、不满足培育准入条件等问题,请书面、电话或以邮件形式向六安市市场监管局反映,联系电话:5136315 ,邮箱:lasj12315@126.com。
附件:
2026年六安市放心消费承诺单元和放心消费承诺集聚区培育名单.xlsx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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