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网约配送员“随手拍”举报奖励活动的通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科 发布时间:2026-04-29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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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为深入推进我市2026年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外卖配送员“移动探头”作用,推动形成“以奖促治、多元共治”的社会共治格局,进一步提升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市市场监管局决定于2026年5月至10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网约配送员“随手拍”有奖举报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26年5月1日起,2026年10月31日止。

二、举报范围

(一)举报平台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平台未严格落实资质核验义务,未对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备案信息公示卡信息实施线上比对线下审查、公示信息不全不实等。

(二)举报外卖商户资质不合规问题。外卖商户无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备案信息公示卡从事网络餐饮服务,证照未在有效期内,超范围经营。无实体经营门店,实际经营地址与许可证载明地址不一致,使用虚假、过期或他人的经营资质入网等。

(三)举报食品安全不达标问题。外卖商户经营场所“脏乱差”、加工操作不规范、原材料采购贮存不规范、使用过期或腐败变质食品原料、“三防”设施不完善、滥用食品添加剂、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或健康证已过期等。

(四)举报包装材料及配送环节安全隐患问题。外卖商户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饮具等食品相关产品,未做到索证索票等溯源管理。未对外卖餐饮食品进行包装封口、未定期清洁消毒配送箱(包)等。

(五)举报其他较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

三、线索要求(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上传清晰的现场照片或短视频,内容需包含能定位店铺的门头图片和详细地址信息,以及能清晰反映违法事实的特写。

(二)提供简要文字描述,说明具体问题及拍摄时间。

(三)属于六安市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

四、举报流程

网约配送员通过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网站设置的“随手拍”入口进入或扫描下方二维码直接进入,填写网约配送员身份、联系电话等信息登录,登录后上传有关举报材料。


五、线索处置

(一)线上初审。市局餐饮科安排专人对网约配送员通过“随手拍”上传的举报信息进行线上审核。对存在以下情况的,予以审核不通过:

1.举报内容模糊,无法辨识具体对象或问题;

2.经比对确定为重复举报的(以首次有效举报为准)。

对审核不通过的线索,明确回复举报人,并说明不通过的具体原因。

(二)现场核查。初审通过的举报线索,审核人员填写《网约配送员“随手拍”线索交办单》通报被举报外卖商户所在地县区市场监管局,所在地县区市场监管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填报《网约配送员“随手拍”现场核查情况表》,准确标注线索“属实”或“不属实”并报市局审核人员。

(三)分类处置。审核人员对“随手拍”现场核查确定为“不属实”的线索,线上回复举报人并说明原因。

对确定为“属实”的线索,按以下步骤处置:

1.奖励兑现。审核人员线下办理奖励发放审批手续,填写《网约配送员“随手拍”奖励审批表》。审批手续完成后将《“网约配送员随手拍”奖励审批表》提交市局财务科,由市局财务科将奖励金转账至网约配送员在平台中预留的银行账户。奖励经费从投诉举报奖励经费中列支。

2.线索处置。市局网监科联系有关平台,督促平台依据《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对被举报外卖商户采取警示、搜索降权等处置措施。

3.属地处置反馈。所在地县区市场监管局接到《“随手拍”线索交办单》后,依法进行核查处置,10个工作日将核查处置结果及整改情况反馈至市局相关科室。

4.解除处置:市局网监科根据核查处置结果及整改情况,通知平台对已完成整改并符合上线经营要求的被举报外卖商户解除处置措施。

(四)记录存档:上述环节全部完成后,该举报线索处理流程终结。所有操作及反馈信息均记录、保存,确保过程可追溯、责任可倒查。

六、奖励原则

对于核实属实的举报线索,每条奖励50元。有两个及以上网约配送员反映同一线索的,奖励第一时间反映人;两个及以上网约配送员联合反映同一线索的,奖励平分;同一网约配送员就同一线索重复反映,不予重复奖励。

如举报的违法行为符合《安徽省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不予奖励情形

网约配送员通过“随手拍”反映事项有下列情形的,不予奖励:

(一)反映的问题不在奖励范围内的;

(二)反映的问题在反映前已受理的;

(三)伪造虚构外卖商户食品安全隐患的;

(四)其他经认定不符合奖励的情形。

八、权益保护

市市场监管局将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网约配送员身份、举报内容和奖励等信息予以保密。网约配送员应对所反映事项的真实性负责。对网约配送员弄虚作假骗取、冒领奖励资金的,一经查实,取消奖励资格,收回奖励资金。对借投诉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进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网约配送员如对举报处理结果或奖励发放有异议,可至市市场监管局进行线下申诉。

活动于2026年10月31日截止。活动结束后,不再受理以本活动为名的举报奖励申请。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约配送员“随手拍”小程序操作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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