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市场监管局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变更公示2026年07号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及政府信息公开之相关规定,我局对以下1家单位的1个《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变更信息予以公开,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附:第一类体外诊断试剂备案信息表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4 日
第一类体外诊断试剂备案信息表
备案编号:皖六械备2024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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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人名称 |
安徽同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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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52432278379X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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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人住所 |
金寨县现代产业园区金梧桐创业园A7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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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地址 |
安徽省金寨县现代产业园区金梧桐创业园A7楼1楼、2楼和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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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进口体外诊断试剂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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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住所 |
(进口体外诊断试剂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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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分类名称(产品名称) |
细胞保存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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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规格 |
2mL/管×50管、3mL/管×50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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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有效期 |
40℃以下保存,有效期1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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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组成成分 |
氯化钠、Tris-HCl、ED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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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用途 |
用于保存、运输取自人体的细胞,仅用于体外分析检测目的,不用于治疗性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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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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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部门 备案日期 |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案日期:2026年09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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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情况 |
1.产品包装规格由2mL/管×50管 变更为2mL/管×50管、3mL/管×50管, 产品技术要求中条款1.产品规格由2mL/管×50管变更为2mL/管×50管、3mL/管×50管,条款2.2装量由不少于2mL变更为不少于标示量。同步变更产品说明书中的包装规格、装量和生产制造信息中的规格。变更日期:2026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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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备案人委托生产的,备注栏应当标注受托企业名称。
备案人应当确保提交的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备案人实际生产产品应当与备案信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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