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六市监处罚〔2025〕13号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 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履行结果 |
备注 |
1 |
六市监处罚〔2025〕13号 |
六安开发区从发卤菜店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案 |
六安开发区从发卤菜店 |
92341500MA2W6C9G35 |
束从发 |
六安开发区从发卤菜店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 |
种类:罚款。 依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的规定。 |
当事人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六安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5日 |
已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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