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六市监处罚〔2024〕100号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 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履行结果 |
备注 |
1 |
六市监处罚〔2024〕99号 |
六安开发区金超车业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案 |
六安开发区金超车业 |
92341500MA2QEDYR3G |
刘义全 |
当事人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违反了《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 |
种类:罚款。 依据:《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
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六安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9日 |
已完全履行 |
|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