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资讯速递:六安市发布关于规范春节期间市场计量秩序的提醒告诫书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计量资讯速递 发布时间:2024-02-08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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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经营单位和个人、市场主办方:

2024年新春佳节来临之际,为营造诚信经营、公平有序的市场计量环境,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规范春节期间市场计量秩序提醒告诫如下:

一、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属于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必须进行强制检定,检定合格方可投入使用,未按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停止使用可并处罚款;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罚款。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具有计量作弊功能的电子计价秤,不得提供计量作弊改装服务或技术指导,不得销售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

三、各类经营户要主动停止使用不合格的电子秤,配备符合国家规范的电子秤。使用的电子秤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铭牌上清楚标明制造厂名、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出厂编号、准确度等级、最大秤量、最小秤量、检定分度值、实际分度值、最大皮重值、自律性声明“本秤不具备欺骗性使用的特征”的字样、型式批准标志和编号等。

(二)计量检定铅封和出厂铅封必须完好,不得通过面板按键进行与计量性能有关的参数调整,不得添加作弊程序。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子计价秤在使用前应当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强制检定,并粘贴强制检定合格标志(检定周期为一年,即每年一检)。

四、各类经营者在与消费者现场交易时,应当明示法定计量单位、计量过程和计量器具显示量值。消费者如有异议,经营者应当重启开关键,重新操作计量过程和显示量值。

五、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集贸市场(含农贸市场、大型商超、海鲜市场、水果市场、夜市等)主办者要切实履行场内计量活动的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一)在市场内放置经检定合格的公平秤,并负责保管、维护和监督检查,摆放位置应当方便醒目,便于消费者使用。

(二)要配备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负责集市内的计量管理工作,公布消费维权电话,主动化解计量矛盾纠纷,现场赔付因“缺斤少两”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

(三)对市场在用计量器具实行入场先行确认、统一登记备案、统一申请检定。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对经营户使用的电子计价秤不定期随机检查做好记录,严防计量作弊。

六、各经营者应当依法规范使用计量器具,如有发现使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者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计量作弊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予以查处。

节日期间,若消费者发现计量违法违规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 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计量监管和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各类计量违法违规行为,共同维护全市计量市场秩序。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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