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注销妄图逃责 市场监管依法“复原”
近日,霍山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六安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提交虚假材料、骗取简易注销登记案件,依法撤销该公司注销登记、恢复主体资格、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实施3年市场准入限制。
经查,该公司在涉嫌非法经营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期间,提交虚假承诺书办理简易注销,企图逃避法律责任。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撤销该公司2025年11月10日注销登记,恢复市场主体状态,并处9.5万元罚款;同时对直接责任人周某作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市场主体登记的处罚,相关失信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简易注销是便利市场主体退出的改革举措,并非逃避责任的“绿色通道”。 正在被立案调查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正在诉讼或者仲裁程序、受到罚款等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企业,违规注销无法“金蝉脱壳”,市场主体须对登记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失信违法行为必将被依法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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