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召开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宣贯会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山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4-10-25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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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动自行车新国标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第1号修改单、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第1号修改单即将实施之际,霍山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全县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宣贯会,邀请县消防救援局陈莹进行授课,并对全县76家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进行了集体约谈。

新国标对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的单体电池和电池组涉及电气安全、机械安全、环境安全等方面进行了技术规范,两个1号修改单则在安全指标、电路分离、禁止车载充电器、增加溯源编码永久性标识等方面作了严格要求。

会上,县市场监管局对新国标及两个1号修改单的内容进行了解读,对电动自行车销售店铺消防措施和蓄电池贮存注意事项进行了培训,并对贯彻新国标明确了要求。县消防救援局做了消防宣传,以案例警示提醒各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做好火灾事故防范。

本次会议旨在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锂离子蓄电池的安全性能,预防和减少因电动自行车电气和充电问题引发的安全事故。

集体约谈中,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张佳佳对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作如下要求:一是要及时清理库存,在11月1日之前,全面清理库存中未执行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及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产品,新国标实施后要立即停止销售不符合新国标的产品,并做好退、换货处理;二是要查验进货,进货时严格查验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产品是否已执行新国标,并索取相关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不销售未执行新国标的产品;三是要做好宣传,普及新国标知识,加强对员工和消费者的宣传教育,引导消费者选购使用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及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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