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市场监管局召开ODR企业行政约谈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培训会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金安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4-07-23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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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下午,金安区市场监管局召开了ODR企业行政约谈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培训会,旨在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提高和规范ODR企业在线消费纠纷解决工作水平。

会上,百大金商都和安徽商之都作为企业代表发言,介绍了自身在消费维权工作中的经验做法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金安区市场监管局12315中心负责人通报了全区ODR企业发展现状,进行了怎样提升ODR机制运行效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解读的培训,并对目前ODR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和业务指导。

六安市市场监管局12315中心负责人对与会企业做了三点要求:一是提高站位。加强售后服务在整个实体店中支出的比重,各企业要以odr平台为支撑,以消费维权服务站为基地,干好售后服务工作。二是提高认识。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信息公示暂行规则》的规定,所有公示信息都会对社会公布,因此每一次投诉都会成为企业的一次信用记录。但总局规定,ODR绿色通道的投诉,不需要公示。所以,企业要加强宣传,提高绿通工单的处理效率及满意度。三是提高解决问题的本领。企业要完善内部处理机制,加强人员培训。

最后,金安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马仁广强调指出,各ODR企业要充分认识行政约谈的严肃性,高度重视,切实履行消费者维权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提高主观认识,明确发展ODR企业的目的,ODR企业不是负担,是责任,是担当;要用心用情处理投诉,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消费者满意度,从源头上减少消费纠纷的产生。

此次约谈及培训会议,辖区的20余户ODR企业的负责人及经办人员共40多人参会,反响极好,有助于加强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实现消费者合法权益与企业健康发展“双赢”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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