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公开征集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举报线索的公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执法稽查科 发布时间:2026-09-02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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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效,深入整治市场流通领域行业乱象,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净化市场经营环境,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及行业乱象线索,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恶意索赔。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虚构、编造损害事实或以商家存在经营瑕疵为由,假借消费维权、侵权索赔名义,通过投诉、举报、诉讼、曝光、差评以及滥用行政救济权利等方式向被害人施压,索要赔偿。

2.利用软暴力胁迫私下赔付。以反复恶意投诉举报、网络造谣抹黑、恶意差评造势、上门滋扰纠缠等软暴力方式施压,胁迫经营者私下支付“和解费”“封口费”,谋取不正当利益。

3.面向消费者强买强卖、强制服务。经营者以暴力、胁迫、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或者利用技术手段,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或者排除、限制消费者选择其他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

4.行业团伙欺行霸市垄断经营。盘踞农贸市场、批发市场、专业商圈等重点区域,形成“市霸”势力,通过威胁恐吓、恶意排挤、拦阻经营等方式,指定货源、控制定价、划定经营区域,强制商户统一进货、统一售价,排挤外来经营者。

5.其他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线索。

二、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564-12315。

2.现场举报:可前往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楼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现场反映情况(六安市长安南路市气象局南侧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楼)。

3.涉黑涉恶线索邮寄地址: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综合科(六安市长安南路市气象局南侧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楼,邮编:237000)。

三、举报须知

1.举报人应如实反映问题,清晰提供被举报主体名称、联系方式、具体违法事实及相关证据材料,以便核查处理。

2.举报人应对所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本单位对举报人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实行专人负责、专门保管,严防泄密。对核查属实的涉黑涉恶乱象及违法线索,依法依规从严处置,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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