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6年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公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网监科 发布时间:2026-05-21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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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现决定开展2026年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以下简称“守重”)企业公示活动,公示符合相应等级条件的企业2024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的合同信用状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2026年安徽省“守重”企业公示活动由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统一部署,各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办法》组织实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自愿申报的企业分级审核、推荐、公示,公示期为两年。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1.新申报对象,指符合《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经营主体。

2.续报对象,指已公示的2024年安徽省“守重”企业。

(二)申报条件

新申报对象、续报对象申报安徽省AA、AAA级“守重”企业的,在上报时须根据《办法》第九条规定按申报等级分别提供市级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出具的相关材料说明(说明上必须写明出具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已具备破产原因的;

2.主要资产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冻结的;

3.面临刑事或者行政处罚,可能对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的;

4.可能影响合同履约的其他重大经营风险的情形;

5.企业连续两年亏损或资产负债率高于90%的。

2024年以来存在《办法》第八条明确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需在系统中提交由原处罚行政机关出具的信用修复书面材料。

在符合《办法》第六、七、九条规定的基础上,企业应高度重视合同管理、有完整的合同合规管理体系、对合同实现信息化管理、每个年度收入性和支出性合同达到一定数量(具体指标见附件)。

三、申报时间和途径

自愿申报的企业,应于2026年5月18日至6月30日登陆“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平台”(http://61.190.8.249:88/)进行网上申报,申报企业除填报和上传《办法》第十条规定的资料外,还应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安徽省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实施方案》要求,上传《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申报企业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

审核人员针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应及时审核,发现问题及时退回企业,方便企业进行修改后重新提交。时间截止后,系统关闭申报功能,不再接受企业提交申请材料。

四、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六安市市场监管局:  郑   杰   0564-5136044

霍邱县市场监管局:  阚   孟   0564-6037042

金寨县市场监管局:  林   蔚   0564-7063167

霍山县市场监管局:  张同乐   0564-5037315

舒城县市场监管局:  朱玉春   0564-8620160

金安区市场监管局:  张   敏   0564-3921189

裕安区市场监管局:  郑礼明   0564-3213991

叶集区市场监管局:  杨   琨   0564-6488287

六安市局开发区分局:侯孟宇   0564-363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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