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专利代理机构2025年年报提交工作的通知
根据安徽省知识产权局要求,现就做好专利代理机构2025年年报提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六安市范围内2025年12月31日前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在2026年3月1日至31日期间,通过系统提交年度报告。具体操作为: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系统(https://ggfw-sso.cnipa.gov.cn/am/#/login),登录知识产权代理管理系统,在左侧功能树点击“年度报告”模块后按系统提示操作。
二、各专利代理机构在填写、提交年度报告过程中,请将自查整改情况作为年报编制的重要内容,在年报中主动说明相关问题与整改成效。
三、2026年4月1日起,专利代理管理系统将专利代理机构提交的年度报告予以公示,应交未交的专利代理机构将被专利代理管理系统自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进行公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将在信用评价中作降级处理。
四、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机构,在超期一个月内完成补报后,可向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移出申请,市局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核,对符合移出条件的,汇总后统一报送省局。
联系人:杜进,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5136034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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