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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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以及你单位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予以告知。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现本局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霍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霍市监罚告〔2026〕6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和要求举行听证的,当事人自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谢如贤 姚家成 联系电话:0564-6014315
联系地址:霍邱县城关镇礼堂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五楼
附件:
《霍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霍市监罚告〔2026〕6号).pdf
霍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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