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决定书公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登记注册局 发布时间:2025-12-18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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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弘升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人员杨继英、闫苏平、张秀琴、陆秀华:

2025年9月24日,闫苏平向我局反映本人身份被冒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提交相应材料,本局予以受理并开展调查。

经查:六安弘升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7月30日被吊销营业执照。2025年9月25日,我局对该公司登记注册的地址进行现场检查,该注册地址不存在,也无法联系到该公司其他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2025年9月25日,我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闫苏平冒用登记事项等信息进行公告,在公告期内(2025年9月25日-2025年11月8日),没有相关市场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第二款,我局决定撤销闫苏平在六安弘升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股东、监事登记(备案)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如对本决定持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通知后六十日内向六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在六个月内直接向金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 张东爱 ,姚盈盈     联系电话:0564-3311933


六安市市场监管局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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