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
环茅园控股(安徽)股份公司: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恶意申请商标注册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以及你单位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予以告知。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现本局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六市监金罚告〔2025〕44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员:汪勇、孟德林
联系电话:0564-3922919
附件:
《行政处罚告知书》(六市监金罚告〔2025〕44号).pdf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日
标签:
智能问答
首页
政务资讯
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市场监管专题
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