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辖区中药材趁鲜切制企业信息公告
根据《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产地趁鲜切制中药材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药监中化秘〔2021〕105 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材质量安全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通知》(皖药监中化秘〔2022〕16号)等文件精神,六安市市场监管局、六安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材质量安全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通知》(六农函〔2022〕12号),进一步加强产地趁鲜切制中药材质量监管,明确要求:从事趁鲜加工的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由其所在地的县区政府按照规定的条件遴选确定,并建立产地趁鲜加工企业遴选、退出机制,根据当地中药产业发展需求和企业规模、条件等,对产地趁鲜加工动态管理。
我市辖区金寨县、霍山县先后出台了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遴选制度,其中金寨县按照遴选条件、程序及要求,已认定了华润三九(六安)中药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金寨九信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国药集团精方(安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金寨康春堂中医药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为中药材趁鲜切制企业(具体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六安市辖区中药材趁鲜切制企业信息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9日
附件
六安市辖区中药材趁鲜切制企业信息
|
序号 |
所属县区 |
企业名称 (认定机构) |
趁鲜切制品种 |
|
1 |
金寨县 |
华润三九六安中药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灵芝、天麻 |
|
2 |
金寨县 |
金寨九信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灵芝、天麻 |
|
3 |
金寨县 |
国药集团精方(安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灵芝、天麻 |
|
4 |
金寨县 |
金寨康春堂中医药有限公司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灵芝、天麻、桑枝 |
备注: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一批中药材产地趁鲜加工企业的通知.pdf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二批中药材产地趁鲜加工企业的通知.pdf
智能问答
首页
政务资讯
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市场监管专题
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