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中秋国庆期间网络交易行为的提醒函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网络交易监管科 发布时间:2025-09-28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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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网络交易平台和直播间运营者:

2025年国庆、中秋“双节”将至,网络营销活动日趋活跃,为维护安全、诚信、有序的网络交易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行为合规指引(第一版)》精神,现提醒如下:

一、严格落实平台主体责任。督促平台内经营者亮照亮证经营,以显著方式区分标记已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入网经营者和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入网经营者,确保消费者能清晰辨认。

二、严格规范直播电商经营行为。直播间运营者应强化合规管理,重点把控直播商品的质量,加强主播培训与管理。直播营销宣传应当保证宣传内容要真实、合法。

三、严格落实广告审查责任。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以及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和形象进行商业广告宣传。

四、严格防范经营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对销售的假冒伪劣商品及时采取禁限措施,对侵犯知识产权的经营者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

五、严格规范价格行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参与价格促销活动。平台内经营者不得实施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六、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排查清理无实体店铺、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的“三无”食品,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七、严格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严禁虚构交易、刷单炒信、编造用户评价,禁止在经营活动中设定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

八、妥善化解网络消费纠纷。严格执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三包”等规定,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不得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合理诉求。妥善处理消费纠纷,及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请各网络交易平台和直播间运营者切实落实合规管理主体责任,共同营造清朗放心、欢乐祥和的节日网络消费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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