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一封信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食品流通科 发布时间:2025-05-21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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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食品生产经营者: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决定集中力量开展食品生产经营环境卫生整治、假劣肉制品及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请全市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自觉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具体要求如下:

一是亮证亮照经营。坚决杜绝无证无照、证照过期、无健康证上岗、许可的生产经营项目和方式与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不符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实现“四净一规范”。对照《环境卫生整治清单》,对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清理打扫,加强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实现并长期保持场所净、设备净、原料净、人员净、废弃物处理规范。

三是严格进货查验。选择正规进货渠道,认真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确保进入生产经营环节的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来源可溯、去向可查、质量可验。

四是诚实守信经营。坚决杜绝生产、加工、销售假冒伪劣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篡改食品生产日期,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请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觉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若在生产经营中遇到问题和困难,或发现食品生产经营环境卫生“脏、乱、差”或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问题线索,请及时联系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我们将与您并肩作战,共护食品安全!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1日       

环境卫生整治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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