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五一”端午节期间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价监局 发布时间:2025-04-30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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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市场经营者:

2025年“五一”端午假期将至,为维护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保障消费者价格权益,营造良好节日市场氛围,现对全市各相关市场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安徽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价格政策,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自觉履行价格管理主体责任,切实规范自身价格行为。

二、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旅游景区、道路客运、铁路运输、停车场站、高速道路救援等相关市场经营者,要严格执行收费标准,落实相关价格优惠政策;不得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扩大范围收费。

四、粮油肉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相关市场经营者要加强价格自律,共同维护节日市场价格秩序,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五、各宾馆酒店、饭店餐饮、交通运输、停车服务等行业经营者,不得拒绝或不履行价格承诺;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六、出行平台和电商平台经营者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参与价格促销活动;平台内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市场经营者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线索,请及时拨打12315或者1234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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