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告知书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开发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11-25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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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庆发集团强发贸易有限公司、安徽庆发柳编集团有限公司、姜一勇、吴怀义、沙兴全、姜巍伟、姜一荣、陈仁飞、邱士珍、方磊:

2024年8月9日,方磊向本局反映本人身份被冒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提交相应材料。本局已受理,并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之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撤销登记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理内容告知如下:

2024年8月12日,通过实地调查,在经营场所找不到该公司,也无法联系其部分利害关系人。2024年8月23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告,在公告期内(2024年8月23日-2024年10月6日),没有相关市场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拟撤销方磊在安徽庆发集团强发贸易有限公司董事登记和备案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安徽庆发集团强发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利害关系人安徽庆发柳编集团有限公司、姜一勇、吴怀义、沙兴全、姜巍伟、姜一荣、陈仁飞、邱士珍、方磊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因安徽庆发集团强发贸易有限公司及其部分利害关系人姜一勇、吴怀义、沙兴全、姜巍伟、姜一荣、陈仁飞、邱士珍无法联系,现将拟作出的撤销登记决定在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当事人应当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汪永生 周倩       联系方式:0564-3635371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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