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告知公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登记注册局 发布时间:2024-10-16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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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格莱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马占福:

2024年8月8日,尚华兴向本局反映本人身份被冒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提交相应材料。本局予以受理并开展调查。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之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撤销登记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理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六安格莱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10月12日被吊销营业执照。2024年8月16日,河南威盾司法鉴定中心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六安格莱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股东纪要》“全体股东签字(盖章)”处“尚华兴”签名字迹与尚华兴样本字迹不是同一人的笔迹。因该公司监事、委托代理人均无法联系,2024年8月27日,我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尚华兴冒用登记事项等信息进行公告,在公告期内(2024年8月8日-2024年10月10日),没有相关市场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第二款,我局拟撤销尚华兴在六安格莱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登记(备案)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六安格莱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其利害关系人马占福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当事人应当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 杨功存 ,莫晓玉     联系电话:0564-3378106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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