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决定书公告
六市监撤决字〔2024〕第13号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登记注册局 发布时间:2024-07-24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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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小神通商贸有限公司、郭思娜:

2024年4月8日,任洪亮向我局反映本人身份被冒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提交相应材料。本局依法受理并开展调查。

经查:六安市小神通商贸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10月13日被吊销营业执照,该公司监事、委托代理人均无法取得联系。2024年4月17日,本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任洪亮冒用登记事项等信息进行公告,公告期内(2024年4月17日-2024年5月31日),没有相关市场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第二款,我局决定撤销任洪亮在六安市小神通商贸有限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登记和备案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决定持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通知后六十日内向六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在六个月内直接向金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杨功存,莫晓玉    联系电话:0564-3378106

联系地址:六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

注册局612办公室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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