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告知书公告(2024第11号)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登记注册局 发布时间:2024-06-11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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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小神通商贸有限公司、郭思娜:

2024年4月8日任洪亮我局反映本人身份被冒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提交相应材料。我局已受理,并调查终结。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之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撤销登记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理内容告知如下:

通过调取公司档案资料,该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监事和委托代理人均无法联系。2024年4月17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告,在公告期内(2024年4月17日-2024年5月31日),没有相关市场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第二款,我局拟撤销任某某在六安市小神通商贸有限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登记和备案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六安市小神通商贸有限公司及其利害关系人郭思娜任洪亮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自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权、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 杨功存            联系电话:0564-3378106

联系地址:六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局612办公室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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