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查办的一起生产、销售不合格充电宝案入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典型案例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一批“守护消费”铁拳行动充电宝质量安全典型案例,六安市市场监管局查办的李某军生产、销售不合格移动电源【俗称充电宝】案入选,也是全省唯一入选的产品质量典型案例。
2025年10月,六安市市场监管局对六安开发区某文具店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发现店内一款移动电源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外包装显示生产地位于本市某地。经与公安机关会商研判,该经营场所内涉嫌非法生产。11月,六安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突击检查,发现大量成品,部分成品未经CCC强制性产品认证。经抽样检验,额定容量指标严重不符合明示质量标准,货值金额巨大。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因当事人生产销售不合格移动电源货值达到追究刑事责任金额,六安市市场监管局已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六安市市场监管局将以此次入选典型案例为契机,进一步总结执法经验和办案方法,发挥市场监管利剑作用,持续深入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无CCC认证充电宝集中整治的通知》要求,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充电宝产品无CCC认证及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等违法违规行为,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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