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发布直播电商合规经营指引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5-02-14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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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安徽省直播电商合规经营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对直播营销平台、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平台内经营者5类直播电商经营主体提出具体要求,督促和引导直播电商各方参与主体合规经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行业有序竞争创新发展。

《指引》明确,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加强直播营销生态管理,依法履行平台管理责任。直播间运营者应当按照平台规则和合作协议,依法对直播营销活动进行规范建设、内容审核以及违规处置。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应当履行信息安全管理、商品质量审核等义务。直播营销人员在直播营销活动中,应当规范自身行为,履行与商家的约定,依法向公众推销商品或服务。平台内经营者通过直播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应当遵守平台规则和合作协议,依法履行电子商务经营者责任。

《指引》要求,直播营销活动应坚持正确导向,营造有序竞争、健康规范、向上向善的直播电商发展环境;明确个人信息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商品和服务质量审核等义务并督促履行;全面、真实、准确披露商品或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或社会公众;不得实施商业混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发布违法广告;不得销售禁售商品和服务;不得销售和发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商品或服务;标示的商品或者服务价格不得低于在详情页面标示的价格;不得违规促销;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消费者提出的合法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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