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六安市经营主体发展情况报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登记注册局 发布时间:2024-02-06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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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主体是经济发展的力量载体,培育壮大经营主体,既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途径,也是提升市场活力的有力举措。2023年,六安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有效提振经营主体发展信心,激发经营主体发展活力,全市经营主体持续健康发展,态势整体向好。

一、新登记经营主体情况

(一)全年新登记经营主体保持快速增长。在三年疫情给经营主体带来诸多挑战的形势下,2023年我市经营主体逆势增长,总量再创新高,反映出我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大众创业热情得到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持续释放。

2023年度,全市共新登记各类经营主体91813户,同比增长30.25%。各类经营主体情况如下:新登记企业26772户,同比增长8.90%。其中:新登记内资(非私营)1549户,同比增长16.64%。新登记外资企业50户,同比增长108.33%。新登记私营企业25173户,同比增长7.26%。新登记个体工商户64547户,同比增长43.01%。新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494户,同比增长1.65%。

 

 

经营主体类型

      

全年新设

占比(%)

同比增速(%)

合计

91813

100.00

30.25

1.各类企业

26772

29.16

8.90

其中

内资(非私营)

1549

1.69

16.64

外资

50

0.05

108.33

私营

25173

27.42

7.26

2.个体工商户

64547

70.30

43.01

3.农民专业合作社

494

0.54

1.65

1  2023年全市新登记经营主体情况

(二)新登记经营主体行业分布较为集中。2023年全市新登记经营主体数前6位行业总体不变,排位略有变化。分别是批发和零售业33672户,农林牧渔业13802户,住宿和餐饮业10977户,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6542户,建筑业5482(上升1位),制造业5351户(下降1位)。这六个行业新经营主体数占总数的82.59%。

新登记经营主体数增速较快的行业有: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13%,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11.15%,文化、体育和娱乐业51.15%。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金融业、教育等3个行业新登记经营主体数同比下降明显。

 

产业行业

新登记经营主体

同比(%)

新登记注册资本(亿元)

同比(%)

第一产业

农、林、牧、渔业

13802

48.97

134.2026

35.19

第二产业

采矿业

9

0

5.386

163.76

制造业

5351

8.85

141.7487

7.51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13

113

16.5093

-56.61

建筑业

5482

15.02

351.275

62.96

第三产业

批发和零售业

33672

26.24

366.9178

112.44

住宿和餐饮业

10977

22.79

31.5128

43.66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6542

23.78

26.9159

21.0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705

48

138.4912

94.0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522

111.15

117.8045

920.84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298

42.09

1157.9928

436.06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965

51.15

113.3387

1010.49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997

13.94

15.3364

16.46

房地产业

504

0.8

42.8617

145.41

教育

272

-13.92

4.1642

34.57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35

45.06

11.7806

-54.38

卫生和社会工作

233

44.72

5.8727

190.06

金融业

32

-15.79

27.7231

-54.90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

-33.33

0.059

-9.23

国际组织

0

0

0

0

合计

91813

30.25

2709.893

138.56

2  新登记经营主体行业分布情况

(三)前4个月新登记经营主体增速较快。随着疫情防控政策的优化调整,加之纾困解难政策相继出台,激发了群众的创业热情,2023年前4个月,新登记经营主体呈现快速增长,其中2月同比增速达182.59%,4月增速达205.02%。5-6月,增速下降明显,基本零增长。7-10月,增速上升并稳定在10%以上。11月回落到-14.54%。12月再度攀升到10%以上。

                            

3  2023年逐月新登记经营主体增长情况

(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迅猛。2023年,随着一系列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出台和实施,我市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发展态势良好。新登记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89720户,同比增长30.64%。尤其是个体工商户增速较快,全年新登记个体工商户64547户,同比增长43.01%,较上年度提升8.38个百分点。新登记个体工商户主要集中在批发和零售业(27678户)、住宿和餐饮业(10283户)、农林牧渔业(9621户)、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5491户)。

二、期末实有经营主体情况

(一)经营主体规模继续扩大。截止2023年末,我市实有经营主体493829户,同比增长14.16%,其中,企业145224户,同比增长14.92%。个体工商户338696户,同比增长14.36%。农民专业合作社9909户,同比下降1.16%。

(二)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仍然是主要的经营主体类型。从类型上看,截止2023年底,实有主体占比最高的是个体工商户,共338696户,占比68.59%,其次是私营企业,共135091户,占比27.36%。

经营主体类型

      

期末实有

占比(%)

同比增速(%)

合计

493829

100.00

14.16

1.各类企业

145224

29.41

14.92

其中

内资(非私营)

9783

1.98

13.10

外资

350

0.07

14.38

私营

135091

27.36

12.64

2.个体工商户

338696

68.59

14.36

3.农民专业合作社

9909

2.01

-1.16

4  2023年末实有经营主体情况

(三)产业结构趋于固化,第二、第三产业比重下降。从行业分布上看,截止2023年底,第一产业实有经营主体61488户,同比增长23.40%,占比12.45%。第二产业实有经营主体63956户,同比增长12.31%,占比12.95%。第三产业实有经营主体368385户,同比增长12.22%,占比74.60%。与上年相比,第一产业比重提升了1个百分点,第二、第三产业分别下降了0.14、0.86个百分点。第三产业仍占据主导地位,是我市经营主体的投资重点和热点,第三产业的发展壮大,也为全市经济稳健发展、促进就业提供了支撑。

类型

 期末实有户数(户)

比重%)

期末实有户数同比%)

第一产业

61488

12.45

23.40

第二产业

63956

12.95

12.31

第三产业

368385

74.60

12.22

合计

493829

100.00

14.16


 5—6 2023年末各产业实有经营主体及占比情况

三、经营主体退出情况

2023年度我市注销经营主体34136户,同比增长52.38%,增速较上一年度提升27.98个百分点。

从主体类型上看,个体工商户注销22330户,同比增长61.05%,占比65.41%;内资企业注销11313户,同比增长39.31%,占比33.14%;其它类型经营主体注销493户,同比增长18.51%,占比1.44%

从行业分布上看,注销经营主体主要分布在:批发和零售业(14800户)、住宿和餐饮业(5496户)、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2611户)、制造业(2471户)、农林牧渔业(2234户)、建筑业(1667户)等六个行业。十个行业经营主体注销数增速超过平均水平,分别是:采矿业(178.9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以及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均为100%)、金融业(88.46%)、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72.09%)、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72.06%)、农林牧渔业(69.24%)、批发和零售业(64.96%)、制造业(57.49%)、住宿和餐饮业(53.65%)。

四、县区经营主体发展情况

(一)各县区新登记经营主体发展不平衡。2023年,新登记经营主体数居前两位的县区分别为:裕安区19042户、霍邱县16556户;位于后两位的分别是:开发区3978户、叶集区4146户。裕安区、金安区、霍山县、舒城县新登记经营主体同比增长超过30%,增速较快;开发区、叶集区低于20%,增速相对较慢。

(二)各县区实有经营主体均稳步增长。截止2023年末,我市实有经营主体数居前两位的县区分别为:裕安区91500户、霍邱县89164户;位于后两位的分别是:开发区19242户、叶集区29999户。金安区、霍邱县、裕安区实有经营主体数增长较快,超过全市平均水平。

县区

新登记经营主体

期末实有经营主体

户数

同比(%)

户数

同比(%)

裕安区

19042

55.68

91500

14.73

霍邱县

16556

21.92

89164

16.47

舒城县

15204

30.15

78159

13.22

金安区

14913

38.91

65085

18.09

金寨县

8427

21.30

62224

8.84

霍山县

5186

32.50

32638

11.53

叶集区

4146

16.94

29999

8.74

开发区

3978

4.85

19242

11.75

7  各县区新登记及期末实有经营主体情况(不包括市市场监管局登记经营主体)

五、市“5+1”产业经营主体情况

(一)市“5+1”产业新登记经营主体发展态势良好。2023年度,我市数字创意(含现代服务业)产业新登记经营主体67351户,同比增长30.22%,较上年度提升9.3个百分点。绿色食品和生命健康产业新登记经营主体7045户,同比增长24.45%,较上年度提升18.78个百分点。高端装备制造(含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新登记经营主体5231户,同比增长30.35%,较上年度提升20.10个百分点。新一代信息技术(含智能家电、人工智能)产业新登记经营主体959户,同比增长13.22%,较上年度提升27.58个百分点。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新登记经营主体847户,同比增长21.70%,较上年度提升12.61个百分点。新材料产业新登记经营主体629户,同比增长22.14%,较上年度提升25.88个百分点。

(二)市“5+1”产业实有经营主体稳步增长。截止2023年末,我市数字创意(含现代服务业)产业实有经营主体370545户,同比增长12.10%。绿色食品和生命健康产业实有经营主体39985户,同比增长10.56%。高端装备制造(含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实有经营主体23642户,同比增长17.98%。新一代信息技术(含智能家电、人工智能)产业实有经营主体7260户,同比增长5.91%。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实有经营主体5583户,同比增长11.75%。新材料产业实有经营主体3977户,同比增长10.78%。

产业类型

新登记经营主体

期末实有经营主体

户数

同比(%)

户数

同比(%)

数字创意(含现代服务业)产业

67351

30.22

370545

12.10

绿色食品和生命健康产业

7045

24.45

39985

10.56

高端装备制造(含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

5231

30.35

23642

17.98

新一代信息技术(含智能家电、人工智能)产业

959

13.22

7260

5.91

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

847

21.70

5583

11.75

新材料产业

629

22.14

3977

10.78

8  市“5+1”产业新登记及期末实有经营主体情况

六、有关建议

(一)聚焦政策支持,促进发展稳增量。大力宣传贯彻《安徽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等法律法规。聚焦群众关切,厚植经营主体发展的土壤,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安徽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切实做到“非禁即入”,全面降低准入门槛,推动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各项政策和措施落实落地。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开展政策宣传宣讲,优化市场准入环境,全面推动“双招双引”,指导企业用足用好政策,让经营主体切实享受到政策红利,努力将六安打造为经济发展高地、投资宝地、创业福地,进一步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推动经营主体平稳健康发展。

(二)聚焦创优环境,深化服务优存量。对标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和国内、省内先进标准,学习借鉴先进做法,补齐弱项短板,推进改革创新,努力争先进位,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创优政务服务环境,围绕经营主体全生命期服务,在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工程建设、不动产登记、主体退出等方面,推行集成化办理,加强部门协作,实现数据共享,高效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切实降低经营主体办事成本。创优要素保障环境,建立健全重大项目要素保障工作机制,强化土地、生态环境、能源、资金等要素保障,推行企业投资项目全程帮办代办机制,协调项目招引、落地实施中的问题,为招商引资项目、企业技改和新投资项目审批、要素保障等提供全程帮办代办服务,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民营和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和其他信贷支持,推动银企融资对接、银担全面合作、银税信息共享。创优法治建设环境,大力推进监管和执法方式创新,加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依法公开监管标准和规则,杜绝选择性执法和让企业“自证清白”式监管,加强产权保护,为经营主体健康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三)聚焦惠企纾困,激发动力蓄能量。紧紧围绕各类经营主体需求精准施策,帮助解难题、渡难关、复元气、增活力。推深做实为企业服务帮扶行动,发挥市场监管部门“民声呼应”及时响应快查快处工作机制、民营企业及“小个专”党建联系点工作机制以及优化营商环境企业诉求闭环管理机制,深入开展“优环境、促发展”现场办公活动,加强部门联动,强化办理质量,有效化解“招工难”“融资难”等重点问题,提升为企服务办事效能。推进惠企政策“免审即享”“即审即享”,最大限度便利企业。创新监管方式,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完善“一业一查”模式,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着力提升监管效能。坚持宽严相济的执法理念,开展柔性执法,全面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措施,建立“触发式”监管工作机制落实《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尽量减少对企业的干扰,引导和督促经营主体强化行业自律,依法诚信经营。开展信用提升行动,优化、简化信用修复流程,建立行政处罚决定书与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送”工作机制,助力经营主体纾困发展。

(四)聚焦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提质量。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围绕服务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充分发挥市场准入、公平竞争、质量帮扶、产权保护、便利退出等各项政策工具,引导和激励各类经营主体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以新《公司法》实施为契机,支持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股东行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扎实推进“个转企”改革,优化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登记流程,兑现相关扶持政策,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扶持小微企业做大做强。深化统一大市场建设,积极推动长三角地区企业登记、迁移便利化,坚决清理地方保护、隐形壁垒等做法,着力构建公平竞争、有序发展的市场环境。提高企业质量品牌竞争力,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推进商标品牌建设,激励知识产权创造运用,鼓励企业申报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项目,提升知识产权综合能力。进一步强化经营主体数据质量监测,切实提高经营主体的生命力、活跃度和贡献率。健全完善经营主体强制退出机制,扎实推进强制注销改革,便利破产企业注销,推动低质低效的“僵尸企业”加快完成市场出清,激发市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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