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苏浙结对合作帮扶皖北八市市场监管工作备忘录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安徽市场监管 发布时间:2023-10-16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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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八市市场监管局

1、淮北市市场监管局

2、亳州市市场监管局

3、宿州市市场监管局

4、蚌埠市市场监管局

5、阜阳市市场监管局

6、淮南市市场监管局

7、滁州市市场监管局

8、六安市市场监管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沪苏浙城市结对合作帮扶皖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推动皖北等欠发达地区跟上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步伐,经沪苏浙皖市场监管局协商一致,实施以下合作机制

一、建立创优营商环境机制

帮扶皖北八市提升企业登记注册智能化、便利化水平,提升“互联网+服务”“互联网+智慧监管”等能力。协同推进皖北八市促进小个专党建和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发展,推进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工作,完善个体工商户发展状况跟踪调查,提升个体工商户发展质量。帮扶皖北八市完善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联动抽查机制,健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机制,拓展分类结果应用场景,建立信息共享、信用承诺、失信惩戒、信用修复闭环管理体系,推动形成长三角标准统一、流程一致、措施相同的信用监管长效机制。(三省一市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个私、信用监管、科技与信息化部门指导,结对城市具体落实)

二、建立平台经济发展帮扶机制

帮扶城市与皖北八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建网络交易监管跨区域协作机制。帮扶皖北八市培养网络交易监管执法、指导电子商务发展的人才。(三省一市市场监管局网监、竞争执法部门指导,结对城市具体落实)

三、建立质量品牌提升机制

帮扶皖北八市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培育创建一批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深入开展质量工作改革创新先行先试、质量技术机构建设、质量培训交流等。帮扶皖北八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围绕当地主导产业筹建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和国家质检中心。帮扶皖北八市与结对城市推行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增强质量服务效能。帮扶皖北八市完善计量业务数字化平台,提升服务水平。帮扶皖北八市加快标准化人才培养,交流参与全国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及国际标准化方面的工作经验。帮扶皖北八市开展检验检测认证监督检查和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帮扶皖北八市提升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水平。(三省一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计量、标准化、检验检测、认证认可部门指导,结对城市具体落实)

四、建立安全监管能力提升机制

帮扶皖北八市提升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争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开展“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和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帮助皖北八市加强食品生产检查员队伍建设。帮扶皖北八市提升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水平。通过现场指导加培训的方式帮扶皖北地区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严管严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帮扶皖北八市提升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发挥帮扶城市的质量技术优势,帮扶皖北八市市场监管部门提升质量问诊、技术攻关、质量培训等监管能力。帮扶皖北八市在特种设备优势领域的科研攻关与技术应用、特种设备重点试验室建设工作,支持皖北八市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符合条件的申报甲类A2级资质。(三省一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及相关技术机构指导,结对城市具体落实)

五、建立监管执法协同机制

强化结对帮扶城市两地执法办案联动,畅通线索移送渠道,加强执法协助,案件协查等工作。对依职权调查的相关证据材料可以相互援用。推进执法人才交流和优秀案例共享,帮扶提升执法办案水平。(三省一市市场监管局执法部门指导,结对城市具体落实)

六、建立干部交流学习机制

选派干部开展交流学习,充分利用帮扶城市优质培训资源,开展合作办班,推进教学资源共享。(三省一市市场监管局人事教育部门指导,结对城市具体落实)

七、建立“满意消费长三角”提升行动机制

以健全放心消费标准体系、强化消费维权领域数字赋能、完善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推进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开展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及异地异店无理由退换货承诺等工作为抓手,帮扶城市与皖北各市合作共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示范街区(商圈、市场)、示范乡村、示范行业协会(商会)及示范县(区、市)等,进一步推深做实“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经营者自律、行业自治、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为一体的消费环境建设共治格局。(三省一市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消保委秘书处指导,结对城市具体落实)

八、建立常态化工作推进机制

在长三角市场监管联席会议的领导下,建立长三角市场监管联席会议综合协调组统筹推动、各业务部门指导推进、结对城市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通过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适时召开现场会等方式,调度推进合作帮扶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结对合作帮扶市场监管局每年制定具体结对帮扶计划,细化制定年度重大合作项目(事项)清单,提出需要省级层面协调的诉求建议。每年2月、12月底前,结对合作帮扶市场监管局应将年度帮扶计划和工作总结报所在省市场监管局综合规划处。(三省一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规划处指导,结对城市具体落实)

结对合作帮扶工作期限至20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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