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召开眼镜经营企业行政约谈会
为规范隐形眼镜市场经营秩序,强化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7月24日,六安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组织召开眼镜经营企业行政约谈会,共筑医疗器械安全防线。
会议采取“通报+普法+警示”三位一体模式,着力提升监管效能。会议通报隐形眼镜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发放《关于规范隐形眼镜及其护理液经营行为的告知书》。同时邀请市市场监管局医疗器械科、登记注册局相关人员开展专题授课,解读《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重点条款,针对企业普遍关注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申办流程、现场核查关键指标进行实操指导。
会议强调,隐形眼镜及其护理液作为第三类医疗器械,必须严格落实“四个严管”要求:一是严管经营资质,必须持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方可经营;二是严管购销渠道,建立可追溯的供应商档案和进货查验记录、销售记录;三是严管质量管理,建立健全与所经营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保证其有效运行,质量负责人和验光师在职在岗;四是严管产品合规,严禁经营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隐形眼镜及其护理液。
下一步,分局将持续推进医疗器械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隐形眼镜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全力保障消费者用械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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