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指导电动自行车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生产企业强制性产品认证申请工作
为持续加强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工作力度,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12月5日,市市场监管局认证科及市质检所工作人员赴金寨县安徽智通新能源有限公司、安徽速力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指导电动自行车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生产企业强制性产品认证申请工作。
在安徽智通新能源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照《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组织监督检查表》内容对该公司相关软件资料及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并出具了《认证监督检查事实确认表》,要求该公司规范使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加强对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等标准规范的宣贯。在安徽速力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听取了该公司的生产情况汇报,并叮嘱公司负责人“要在申报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强制性产品认证并通过后,方可生产、销售48V20Ah、48V12Ah等型号电动自行车充电器”。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根据《市场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2024年第43号)要求,持续做好电动自行车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生产企业强制性产品认证申请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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