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化妆品经营领域典型案例公示(第一批)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中药与化妆品监管科 发布时间:2024-10-09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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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六安市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了2024年化妆品监督抽检、网络化妆品监管和染发类化妆品专项检查等工作,紧盯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未经注册备案、“一号多用”、标签不符合规定等化妆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为充分发挥执法办案震慑效应,有力遏制违法现象,现将第一批化妆品经营领域典型案例公示如下:

案例一:裕安区淘宝店铺“汇购发品店”无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案

2023 年 11 月 23 日,六安市市场监管局在化妆品网络交易监管系统中监测到淘宝店铺“汇购发品店”销售的两款烫发产品化妆品标签标注不规范,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调查核实。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进行检查,在该网店经营场所内发现有大量待售烫发产品和部分烫发产品的标签标识,且部分烫发产品标签的化妆品注册号格式不符合规定,当事人未能提供营业执照和待售烫发产品的进货凭证。经统计,执法人员扣押的烫发产品种类共计 28 种,数量共计 10431 袋(瓶),均为当事人在淘宝网电商平台所经营的“汇购发品店”淘宝店铺的待售产品。当事人存在无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等违法行为。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以及其他法规的规定,没收当事人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处以罚款合计 75533.9 元。

案例二:六安市裕安区港东美发用品店经营未备案的化妆品案

2024年4月7日,裕安区局接安徽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投诉单,称2024年3月24日在淘宝网韩式美容美发用品行买了“兴发王中王特硬发胶”,产品包装上的“津妆卫字、食药妆准字,执行标准”等均为虚假信息。执法人员立即对该网店进行现场核查,该店营业执照名称为:六安市裕安区港东美发用品店,现场检查发现经营场所的货架上待售“兴发王中王特硬发胶”1瓶,产品包装标示生产企业:天津市兴发美容美发用品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宜兴埠科技工业区兴中路二区8号,生产许可证号:津妆卫字(2012)食药妆准字02-XK-第0052号,执行标准:QB1644-1998,生产日期:2023年11月份,净含量:500ml。经查,国家药监局网站化妆品注册备案系统无该产品资质,并通过产品标示生产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协查,当地无该产品生产经营记录。当事人存在经营未经备案国产普通化妆品等的违法行为。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等规定,没收当事人未经备案的化妆品,并处罚款3000元。

案例三:霍邱县付道娟美容店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案

2024 年7月23日,霍邱县局执法人员在开展染发类化妆品专项检查中发现,霍邱县付道娟美容店经营使用的部分化妆品无中文标签:“英诺祛黑小棕瓶”,外包装无中文标签,共2盒,购进价69元/盒;“水光液”,外包装无标签,共1板,购进价45元/板。其产品不单独销售,使用时包含在套餐价格内。产品购进后未使用。货值金额183元。当事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的违法行为。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等规定,没收当事人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并处罚款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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