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检查
为认真落实《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有关要求,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和部分加油站(点)专项检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刘永伟带队,市局市场秩序规范科、裕安区市场监管局、金安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执法人员参加。
现场共检查叉车、农用拖拉机、旋耕机、农用微耕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销售经营户8家,加油站(点)3家。执法人员重点核查经营主体是否存在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进销货台账是否完善,以及产品合格证、环保标识、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资质证件的合法性。检查中,执法人员向经营主体积极宣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第76号令《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并要求经营主体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义务,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及相适应的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制度。
针对发现的问题,已要求区市场监管局督促整改到位,并反馈整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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