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惠民生 聚焦“重畅决”——金寨县开展“生鲜灯”专项治理行动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金寨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3-08-08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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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鲜灯”是一种在市场生鲜柜台上使用的照明灯,可以发出红、黄、蓝、绿等有色光,让被照射到的生鲜肉类、果蔬等看起来颜色更鲜艳、更新鲜、更有卖相,因此深受商户欢迎。但“生鲜灯”的颜色也影响了消费者正常选购食材,可能导致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7月21日发布,12月1日起实施,其中明确“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为进一步擦亮规范化农贸市场放心底色,最大限度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8月份,金寨县将“生鲜灯”专项治理纳入“重畅决”督办事项,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1月的农贸市场、超市“生鲜灯”专项治理行动。

8月1日,在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了城区农贸市场、超市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和市场监管所负责人的“生鲜灯”专项行动动员会。会议对全县市场内“生鲜灯”使用情况进行了通报,对应使用的灯具显色指数等技术参数进行了解读。会议要求各市场开办者对目前已入驻且使用“生鲜灯”的商户进行劝导拆除更换,同时规定新入驻商户必须使用接近自然光线的照明灯具,使各类商品呈现出自然颜色,提供更准确、舒适的购物环境。

目前,城区各生鲜卖场“生鲜灯”专项治理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中。下一步,我县将由各乡镇食安办牵头,对乡镇农贸市场、小型商铺等生鲜售卖场所的“生鲜灯”继续进行全面整改。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如在购买生鲜食品时因商家使用“生鲜灯”导致您购买到了不新鲜或不合格的食品,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请拨打12315,维护自己的正当合法消费权益。(金寨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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