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督查工作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4-01-05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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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为了给人民群众创造平安、祥和的节日环境,确保两节期间安全稳定,根据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部署,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许道昌率督查组赴舒城县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督查工作。

督查组一行先后来到舒城县柏林乡、棠树乡和南港镇查看了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在安徽省麒麟花炮有限公司,重点检查了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资质的合法有效性;企业进货台账、销售台账、产品检验报告单、烟花爆竹流向登记表、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相关人员特种作业资质、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等相关资料是否完整齐全;企业仓库设计、区域规划、外部距离、内部距离、安全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烟花爆竹的储存堆放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通过座谈交流,查阅资料,该批发企业总体情况较好,各项指标均符合《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AQ4102)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有关要求。

随后,督查组深入3个乡镇6个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查验了烟花爆竹经营店(点)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营业执照是否齐全、一致、有效;店面选址、专店专柜销售面积和存放限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经营烟花爆竹的违规行为;是否在许可证载明的区域外储存烟花爆竹产品;零售场所是否张贴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等情况逐一对照进行了认真检查。发现部分零售店烟花爆竹垛堆高度超过2米;个别烟花爆竹零售店存放烟花爆竹的总药量或总箱数超过《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的要求等问题,已交办辖区主管部门督促经营户整改到位。同时,对商户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醒广大经营户要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合规经营,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许道昌强调,舒城县虽无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但全县仍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3家,烟花爆竹零售店1061家,占比全市烟花爆竹批发零售总和的1/4,是烟花爆竹经营、燃放传统大县,监管任务十分艰巨。今后工作中,要全力以赴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一是要继续加大烟花爆竹“打非”专项整治工作力度,扎实落实“打非”整治各项措施。二是要抓住工作重点,多部门联动,开展隐患排查,重点打击非法运输、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三是要深入基层,利用媒体、网络等手段宣传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意义,营造合法合规买卖烟花爆竹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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