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时间:2023-01-16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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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等要求,编制2022年度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六安市长安南路气象局南侧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楼3楼304;邮编:237000;联系电话:0564-513600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栏目公开处罚信息13条,发布政策、动态信息41条。持续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发布食品药品监管信息220条、涉企收费监管信息13条、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信息10条。公开保市场主体、保民生等政策、动态信息45条。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30条。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工作,梳理规范性文件55件,均按照省级规范性文件网络板式予以公开。全面提升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水平,印发年度考核方案,开展测评2次。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丰富解读形式,制作图片解读4份、文字解读1份,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发布回应群众关切信息35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1件,其中:予以公开3件,部分公开2件,不予公开1件(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无法提供5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我局收到的依申请公开,均当天登记受理,经分管领导签批后,业务科室具体承办,依申请公开经办人员全程跟进指导,答复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以正式答复书回复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信息审核发布,网站发布信息均经过经办人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后上传,再由网站审核人员审核发布。将政务信息审核制度的落实情况、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对县区局的年度政务信息宣传考核中,进一步压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对网站存量信息中的错敏词进行整改,合计整改420条,注重保护个人隐私,排查整改疑似泄露个人隐私信息6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常态化维护栏目更新信息,新增栏目及时明确责任科室。强化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我局印发关于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2022年微信、微博粉丝数达到15114个,发布图文信息1652条,总阅读量达36.4万余人次。

(五)监督保障。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和政务公开责任分解通知、2022年政务公开专项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将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政务公开栏目等分解至具体科室。建立自查制度,每季度末开展自查,形成问题清单,及时交责任科室整改以自查促规范。强化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指导监管,印发年度考核方案,开展测评通报2次。2022年我局开展季度自查整改3次,通报反馈问题整改10次。加强队伍建设,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3次,开展市场监管系统内政务公开和信息发布培训1次,提升经办人员的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2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37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7

行政强制

5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30.4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1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通过对照政务公开专项提升行动责任清单排查和季度自查发现,我局存在政策解读质量不高、公开文件不规范、栏目失效信息未及时删除、经验交流质量不高等问题。

改进措施。一是着力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创新政策解读形式,采取图文、音视频等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利用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等平台,提升政策解读服务的质量。召开培训会,邀请市政务公开办专家授课,学习省级优秀政策解读。二是集中清理重点栏目。对2022年以来其他文件栏目发布的70余件文件,全面排查文号、关键词等要素是否齐全,WORD或PDF下载版本是否提供,目前文件均已规范公开。下一步对新发布文件严格审核后再予以发布。三是及时清理存量信息。已对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栏目、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栏目下2020年及以前的清单进行取消发布,共取消发布近30余条信息。下一步对将全面对网站栏目历史信息进行清理,保留最新信息。四是发挥业务科室专业性。着力发掘各科室、直属事业机构在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平台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创新做法,适时总结推广。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创新型工作。加强与群众互动,利用在线调查库、网站飘窗、政务新媒体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抽检品种民意调查、2023年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产品目录征集、消费维权有奖问答等活动,调动了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汇聚了民智,也提高了群众消费维权意识。主动对热点问题发声,疫情期间,我局迅速行动,及时在网站、政务新媒体发布提醒、监管、辟谣等信息,“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一起疫情期间哄抬价格违法案件将处罚5万元”、“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超市哄抬物价将处罚5.3万元”两篇信息阅读量破万。

(二)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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