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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信息公开 > 市市场监管局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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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4 信息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等要求,编制2024年度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六安市长安南路气象局南侧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楼3楼304;邮编:237000;联系电话:0564-513600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印发了年度政务公开专项行动任务清单、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和年度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两化”考核方案,压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指导县区市场监管局做好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各项任务已按期完成。紧扣民生关切,深化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和产品质量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发布重点领域行政处罚信息62条,食品抽检信息49条。严格信息发布时效,要求责任科室按周公开行政许可结果信息,全年公开行政许可信息218条。增强政策解读效果,制作视频解读3份,召开新闻发布会5次。开展“药品检验公众开放日”活动,带领群众参观食品药品检验实验室,了解检验检测工作,促进政民互动“零距离”。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坚持做到依法受理、依法告知、依法审查。答复意见书均经责任科室、局政务公开办、分管负责人分级审核审批,再由办公室统一答复申请人并进行平台录入、材料归档,共收到依申请公开8件,全部完成答复。我局无因依申请公开答复不满意而产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对本部门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继续有效21件,废止1件。对网站规范性文件全面进行检查,均按照规范性文件网络公示格式规范公开。对本级政策解读重复关联文件问题进行整改,整改问题29项,对上级政策解读关联网址进行检查,均关联正常。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部门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严格落实信息三审制度,实现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协同联动。2024年,网站发布信息2496条,网站访问总量达324万余人次。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2206条,粉丝数达到19040个,总阅读量达25万余人次。

      (五)监督保障。抓好队伍建设,召开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市场监管系统共计50余名学员参加了培训。今年以来,开展“无效说明信息”排查整改工作,发现问题信息690条,已全部整改。定期清理,对已公开的信息进行风险排查,开展局网站和信息公开网自查39次,发现不规范信息3000余条,已全部整改,防止信息汇聚引发风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

      2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37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91

      行政强制

      2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67.8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政策文件解读形式不够丰富、责任科室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准确等问题。针对政策解读存在问题,我局通过邀请法律顾问、业务专家,采用视频解读的方式制作了3期视频解读,丰富了政策解读的形式。对于公开不及时、不准确问题,局政务公开办每天随机抽查栏目,督促责任科室及时公开,严把审核关卡,确保信息准确。

      2024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存在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不强、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规范性还有待提高等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培训学习。邀请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专家授课,重点对测评细则、操作技巧等方面进行培训,增强经办人员工作本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二是依法依规回复。对职业打假人投诉举报附带的依申请公开认真研判,同时加强与省市场监管局、市政务公开办和市司法局的沟通,确保依法规范答复诉求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创新型工作。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面向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广泛征集“你点我检”重点品种。2024年,共收到网友投票2337票。针对群众关心程度较高粮食加工品、乳制品、糕点、速冻食品、食用油等食品组织了专项监督抽检,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你点我检”专项监督抽检结果,提升食品安全工作的公众参与度,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良好氛围。

      (二)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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