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六市监处罚〔2022〕164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 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履行结果 |
备注 |
六市监处罚〔2022〕164号 |
安徽华电六安电厂有限公司不执行政府定价案 |
安徽华电六安电厂有限公司 |
91341500550195121Q |
郭西清 |
当事人未执行《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在部分时段燃煤发电机组污染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超过限值要求的情况下,仍收取对应时段环保电价款,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
种类:没收违法所得6451.5元。 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二项、第十一项的规定处罚。 |
当事人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六安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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