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9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函和办复征询意见表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时间:2022-06-15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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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翠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严厉打击网络职业打假营造清净电商环境的建议》(第29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依法规范投诉处理,扎实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投诉举报处置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共接收投诉举报咨询17160件,已办结15526件,其中电商网购纠纷2994件。涉嫌职业打假人投诉约205件,目前正在处理43件,商家赔偿、和解、撤诉46件,商家拒绝赔偿导致终止调解83件,公司无法联系而被列入异常名录19件,重复投诉或者缺少证据等其他情形14件。涉嫌职业打假人举报约373件,主要反映网购产品的标签标识、包装、标准适用,以及商家涉嫌虚假宣传等问题。

二是积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实时签收、分流转办全国12315平台、市长热线、市长信箱、百姓畅言等渠道交办的投诉举报工单,全力保障诉求处置不间断,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依法高效处置投诉举报工作。严格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要求,依法处置投诉举报工作,及时化解消费纠纷,做到消费者诉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升农村电商销售专业化水平

利用电商大走访等时机,以《食品安全法》、《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加强对农村电商如何落实食品安全制度、原材料采购、加工场地、设备设施、预包装食品标签要求等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引导农村电商经营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如实标注、规范标注预包装食品。2020年以来,我局与商务部门共同举办了多场电子商务培训,全市已参加电商培训贫困户1865人。通过业务培训,提升了农村电商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让职业打假人没有可乘之机。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有效应对职业索赔职业举报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对恶意举报非法牟利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依法规范牟利性‘打假’和索赔行为”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依法打击网络欺诈行为和以‘打假’为名的敲诈勒索行为”等有关精神,进一步明确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的判断标准和调解处理原则,我局从12315绩效评价体系、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强化信息化支撑等方面,完善应对职业打假行为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法定受理范围,加强对消费投诉的甄别和研判,对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投诉,不予受理,避免因职业打假滥诉行为造成行政资源的占用和浪费。

四、严厉打击恶意举报,努力营造清净的网络市场环境

一是严厉打击恶意举报非法牟利的行为。对通过产品掉包、藏匿等方式虚构产品质量问题或以投诉举报、媒体曝光、诉讼等进行威胁或者要挟,强行索赔的“职业索赔人”,加大线索排查力度,对涉嫌敲诈勒索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二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法律意识。针对网络“职业打假”现象,我局将采取以案说法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强化电商经营者的法律意识。

近两年我市网络市场职业打假现象有所减少,电商企业自我保护意识逐渐增强。例如某茶叶公司收到的两起恶意索赔案件,一起500元、一起21890元,经法院审理,均判决驳回职业举报人的诉讼请求。通过打防结合,提升电商经营者守法、识假、防骗能力,努力营造清净的网络市场环境。

感谢你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的“关于严厉打击网络职业打假营造清净电商环境”的建议,对我们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工作具有很好的帮助和促进作用,非常感谢你对市场监管部门工作的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六安市市场监管局

联系电话:0564-5136044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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