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能源资源计量有关工作的通知
六市监秘〔2022〕433号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发改委、经信局、水利(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市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各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标识、水效标识有关单位:
能源资源计量是评价能源资源利用状况、依法实施节能节水监督管理的重要基础和手段,也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有力支撑和保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根据节能节水有关法规和工作部署,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水利局等节能节水主管部门,深入开展2022年能源资源计量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
(二)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审查。
(三)电机、变压器能效提升行动能效标识专项检查
(四)能效标识、水效标识监督检查。
第(一)项工作按照《六安市发改委 六安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的通知》(六发改环资函〔2022〕68号)实施。其他3项工作的具体方案详见附件。
二、主要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工作部署实施相关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能源资源计量工作是碳达峰碳中和保障工作内容之一,已纳入县区人民政府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县区相关部门要细化工作方案,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依法组织实施,确保完成任务。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级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依法处理。检查结果录入安徽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在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政府采购等活动中予以采信,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三)注重结合和宣传。以上工作是我市能源资源计量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相互促进和影响。各级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统筹兼顾,以监管促服务促建设,加强宣传培训,不断提高全民节能节水意识,为深入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创建良好氛围。
(四)做好调度和总结。6月10日前、11月10日前,各县区市场监管局牵头报送半年和全年能源资源计量有关工作总结。
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张多祥,电话:0564-5136037
电子邮箱:lajjlk@163.com
市发改委联系人:朱勇,电话:0564-3379725
市经信局联系人:章伟,电话:0564-3370996
市水利局联系人:孙梅,电话:0564-3339175
附件:1.能源计量审查工作方案
2.电机、变压器能效提升行动能效标识专项检查方案
3.能效标识、水效标识监督检查方案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六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六安市水利局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
能源计量审查工作方案
今年是深入推进“十四五”能源资源计量工作关键之年,能源计量审查的重点是新增的重点用能单位和距上次审查满3年的重点用能单位。
一、确定审查单位名单
今年对我市新增的6家重点用能单位和审查满3年的1家重点用能单位,按占比不少于上述总量25%的比例实施能源计量审查,审查依据JJF1356-2012《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以下简称《审查规范》)及其实施指南。
二、联合推动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以能源计量审查为手段,配合发改委督促新纳入名单的重点用能单位加快建成能耗在线监测企业端系统,督促存在基础信息填报不全、数据传输时续时断、缺项漏项问题的重点用能单位及时整改。
三、强化审查员库建设
组织新增和原有能源计量审查员推荐和考核,择优入库。加强入库人员培养。
四、用能单位强化主体责任
用能单位应建立完善能源计量管理制度,设置能源计量岗位,配备专门的能源计量管理人员,明确计量管理职责;加强能源计量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完善能源计量体系,实现能源利用全过程管控,量化实施和考核年度节能目标。加强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使用,建立能源计量器具台账,依法实施检定或校准;逐步淘汰技术落后的能源计量器具,推进能源计量器具智能化升级改造。做好能源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加强对能源的分类、分级计量和统计,建立完善的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监测及分析管理制度;积极建立和完善能源管控平台,为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考核等提供能源计量基础数据。按照要求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提升能源管理信息化水平。
五、企业自查
审查前,重点用能单位应制定能源计量自查方案并组织自查。自查应按照《审查规范》9.3要求,填报自查资料(18份图表),参照《审查规范》附录B、C、D制定《能源计量管理用表/图》《能源计量审查记录表》和《能源计量自查报告》。自查结束后要针对有关问题开展整改工作。
附件2
电机、变压器能效提升行动能效标识专项检查方案
为加快高效节能电机、变压器推广应用,持续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动我市工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依据
《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8613-2020)、《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CEL 007-2021),《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0052-2020)、《电力变压器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CEL 020-2021)。
二、检查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内的电机、变压器2类能效标识产品的生产者。
三、检查内容
能效标识标注符合性检查。产品是否按有关标准和实施细则的要求标注能效标识,使用的能效标识是否符合有关样式、规格等标注规定,是否办理能效标识备案,能源效率检测报告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伪造冒用能效标识或者利用能效标识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等。
四、组织实施
此项检查由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承检机构实施,市、县区市场监管局做好抽查配合工作。受检企业应积极配合检查,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和阻挠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违反《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的企业依法处理,同时将检查结果通报同级节能主管部门。
附件3
能效标识、水效标识监督检查方案
能效标识制度和水效标识制度是重要的节能节水管理措施。为进一步加强能效标识、水效标识(以下简称:能效水效标识)监管,提高用能用水产品效率,打击能效水效虚标行为,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根据《节约能源法》《国家节水行动六安市实施计划》及上级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水效标识的产品目录》内的家用电冰箱1类能效标识产品和坐便器、淋浴器、净水机3类水效标识产品的生产者、进口商、销售者(含网络商品经营者)。相关企业信息可登陆“中国能效标识”和“中国水效标识”网站查询和下载。
二、检查依据和内容
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参照能效标识、水效标识相关产品的计量技术规范、国家标准等执行。
(一)能效水效标识标注符合性检查。产品是否按有关标准和实施细则的要求标注能效水效标识,使用的能效水效标识是否符合有关样式、规格等标注规定,是否办理能效水效标识备案,是否存在伪造冒用能效水效标识或者利用能效水效标识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该项结合《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一业一查”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六市监秘〔2022〕401号)要求,由市市场监管局统一发起双随机抽查任务,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实施检查。
(二)能效水效符合性检查。产品能效水效是否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是否存在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的情况。该项由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承检机构实施,市、县区市场监管局做好抽查配合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通过对生产(销售)现场、产品和相关资料等的检查,对发现违反《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和《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的行为要现场指出、做好记录并做相应法规宣教。同时应要求销售市场管理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杜绝不符合要求的产品进入市场,切实把好质量关、守好诚信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做好后处理。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对违反《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和《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的企业依法处理,同时将检查结果通报同级节能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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