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安市电梯维保单位信用分类监管和风险预警处置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时间:2021-10-11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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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印发了《六安市电梯维保单位信用分类监管和风险预警处置办法(试行)》(六市监发〔2021〕59号,以下简称“处置办法”),现对《处置办法》作如下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随着城镇化的发展,我市电梯保有量不断增加,电梯安全逐渐成为群众关注的热点,在影响电梯安全的各种因素中,电梯维保质量是保证电梯安全运行的关键环节,因此,加强电梯维保单位监管,对于及时发现排除隐患、降低电梯事故(故障)率等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我市各维保单位的维保质量和水平参差不齐,违法违规情况时有发生,为实现监管由治标向治本转变,由事后治理向事前防范转变,必须抓住重点,充分运用信用分类监管和风险预警等手段,进一步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电梯维保行业市场环境。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实施方案》,决定在我市推行电梯维保单位信用分类监管和风险预警处置工作。

二、起草意义

《处置办法》制订的主要意义是依托六安市电梯安全信息化监管系统,根据信用评价和风险预警指标在线自动对电梯维保单位进行信用分类评价和风险预警警示,按照不同的信用分类结果,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对系统提示的风险预警警示信息,及时进行处置,防范化解风险。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1年7月23日,市局信用监管科会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启动了《处置办法》的起草工作。通过查找依据、开展调研、收集资料,8月10日完成了《处置办法》的征求意见稿,8月17日局分管负责人主持召开了由各县区特设股股长参加的征求意见会,8月19日经局领导同意在市局门户网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8月25日组织召开由电梯行业协会和部分电梯维保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征求意见会。期间,未收到意见和建议,经法规科审核后,修改形成《处置办法》送审稿。9月27日,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

四、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电梯维保质量监督,建立完善电梯维保单位信用等级评价机制,推进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开展风险预警处置,防范化解安全隐患,促进电梯维保行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五、主要内容

《处置办法》采用条款形式,共计4大部分20条,主要内容有:

(一)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适用范围为:依法取得相应许可,在六安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电梯维护保养业务的单位。工作原则为:量化评价、分类监管、预防为主、属地管理。

(二)职责分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电梯维保单位的信用评价、信用分类、风险预警信息警示等综合管理工作。市电梯安全监管中心负责电梯信息化系统维护管理,及时统计分析信用评价指标,出具维保单位分类结果。县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电梯维保单位的信用分类监管、风险预警信息处置等监督检查工作。

(三)分类标准。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采取累计扣分的计算方式,记分周期为一年。按照年度综合分值将电梯维保单位信用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四级。

信用分类A级单位:综合分值≥90分

信用分类B级单位:80分≤综合分值<90分

信用分类C级单位:60分≤综合分值<80分

信用分类D级单位:综合分值<60分

(四)监管措施。

等  级

监管方式

监管措施

A级单位

自我声明管理为主的信用监管方式

(一)要求其落实安全责任义务的自我声明,加强企业自律,电梯维保单位每年向县区市场监管局报告自我声明落实情况。

(二)减少监督检查次数,对其单位及维保的项目年度内开展1次双随机监督检查,抽取比例10%。

(三)对电梯维保资质有效期内有1个或以上记分周期被划为A类维保单位,且未被划为过C类或D类的,由企业申请,向省市场监管局推荐申报全省A+级及A级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

 

B级单位

督促落实为主、现场检查为辅的责任监管方式

(一)督促电梯维保单位落实安全责任义务,电梯维保单位每半年向县区市场监管局报告有关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二)酌情减少监督检查次数,对其单位及维保的项目年度内开展至少1次双随机监督检查,抽取比例30%。

 

C级单位

督促落实和现场检查并重的双重监管方式

(一)督促电梯维保单位落实安全责任义务,电梯维保单位每季度向县区市场监管局报告有关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二)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对其单位及维保的项目年度内开展至少2次双随机监督检查,抽取比例40%以上。

 

D级单位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的严格监管方式

(一)将其列为年度重点监管对象,对其单位及维保的项目年度内开展至少2次双随机监督检查,抽取比例100%。

(二)根据具体情况对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五)风险预警。县区市场监管局对电梯维保单位风险警示信息,应根据风险警示信息详情,采取约谈、实地检查等方式相应进行处置,并于5个工作日反馈处置情况。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对电梯维保行业风险警示信息的,应立即启动专项监督检查,及时排查化解风险隐患。

六、创新举措

一是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制度创新。如《处置办法》出台后,按照《处置办法》配置完善信用分类评价和风险预警功能,在电梯维保单位信用监管方面,我局将走在全省前列。

二是智慧化监管。通过六安市电梯安全信息化监管系统,自动实现信用分类和风险预警警示,在线反馈监管和风险处置情况。

三是促进电梯维保行业健康发展。充分运用信用评价、信用分类、信用等级公示、分类监管和风险预警警示等手段,倒逼各电梯维保单位守法经营,规范发展。

七、保障措施

(一)制定信用评价指标。适时制定《六安市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六安市电梯维保单位及其行业风险预警指标体系》。

(二)完善信息化系统。依托六安市电梯安全监管信息化系统,配置信用分类评价和风险预警功能,由信息化系统按照《六安市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自动计算得出评价结果,并对系统风险警示信息详情,采取相应方式进行处置。

(三)实施分类监管。根据电梯维保单位信用分类结果,合理确定监管重点、监管措施和抽查比例频次,实施信用分类监管。推动监管方式从无差别、粗放式向差异化、精准化转变。

八、政策咨询渠道

咨询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联系人:李木

联系电话:0564-5136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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