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市场监管局2021年三季度价费咨询投诉举报处理公示
2021年三季度六安市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处置指挥中心接收价费咨询投诉举报共177件,咨询90件,已现场解答。投诉65件,举报22件,已按相关规定通过国家12315互联网平台分流转办至辖区市场监管局处理,现将重点投诉举报处理情况公示如下。
12315价费消费重点投诉处理情况
|
投诉人姓名 |
卢先生 |
性别 |
男 |
联系电话 |
186****5372 |
|
|
投诉时间 |
2021-09-14 |
投诉地点 |
金安区 |
投诉形式 |
互联网平台 |
|
|
被投诉对象名称 |
永辉超市(海心沙店) |
|||||
|
被投诉对象地址 |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梅山北路与华山路交口海心沙广场 |
|||||
|
投诉处理单位 |
金安区市场监管局 |
|||||
|
投诉内容及诉求 |
标签价格与收费价格不符 |
|||||
|
办理情况 |
经过调解,双方达成谅解。商家补偿投诉人800元。投诉人撤诉 |
|||||
|
备注 |
||||||
|
投诉人姓名 |
王先生 |
性别 |
男 |
联系电话 |
191****1978 |
|
|
投诉时间 |
2021-08-02 |
投诉地点 |
霍山县 |
投诉形式 |
12315电话 |
|
|
被投诉对象名称 |
霍山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
|||||
|
被投诉对象地址 |
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经济开发区经五路以西 |
|||||
|
投诉处理单位 |
霍山县市场监管局 |
|||||
|
投诉内容及诉求 |
投诉该公司收取燃气开户费。诉求:要求退换费用并道歉。 |
|||||
|
办理情况 |
经调查:您所说的燃气开户费实为城镇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在2021年6月1日以前可以按照六安市发改委《关于规范我市燃气安装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六发改价格【2019】318号)规定收取,即:城镇居民新建普通住宅燃气工程安装费是2019元;对已建普通住宅实行优惠,标准是1500元。经核实,您户可以执行优惠政策。您可以联系中燃公司罗女士领取退款519元。 |
|||||
|
备注 |
||||||
|
投诉人姓名 |
张女士 |
性别 |
女 |
联系电话 |
180****0240 |
|
|
投诉时间 |
2021-07-29 |
投诉地点 |
金寨县 |
投诉形式 |
APP |
|
|
被投诉对象名称 |
济仁堂大药房(金府花园店) |
|||||
|
被投诉对象地址 |
金寨县红军大道254号 |
|||||
|
投诉处理单位 |
金寨县市场监管局 |
|||||
|
投诉内容及诉求 |
小儿氨酚烷胺价格与网络销售价格差异太大 |
|||||
|
办理情况 |
经我局执法人员调解,双方已达成调解协议,商家同意退款退货。 |
|||||
|
备注 |
||||||
|
投诉人姓名 |
匿名 |
性别 |
男 |
联系电话 |
136****6073 |
||
|
投诉时间 |
2021-09-08 |
投诉地点 |
金安区 |
投诉形式 |
语音留言 |
||
|
被投诉对象名称 |
大哈单车 |
||||||
|
被投诉对象地址 |
六安市金安区 |
||||||
|
投诉处理单位 |
金安区市场监管局 |
||||||
|
投诉内容及诉求 |
反映还单车没还到规定位置,被多收费,认为不合理。 |
||||||
|
办理情况 |
经调解,商家退30元。按照骑行里程据实收费。 |
||||||
|
备注 |
|||||||
12315价费举报重点处理情况公示
|
举报人姓名 |
张先生 |
性别 |
男 |
联系电话 |
188****5891 |
|
|
举报时间 |
2021-07-10 |
举报地点 |
金寨县 |
投诉形式 |
12315电话 |
|
|
被举报对象名称 |
金寨县思博园液化气有限公司 |
|||||
|
被举报对象地址 |
六安市金寨县斑竹园镇 |
|||||
|
举报处理单位 |
金寨县市场监管局 |
|||||
|
举报内容 |
举报液化气站没有明码标价,没有告知液化气的单价,要求查处 |
|||||
|
办理情况 |
经查,举报事项不予立案,理由:我局执法人员在接到投诉后,即刻对金寨县思博液化气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对于该液化气站没有明码标价的问题,我局执法人员责令该公司立即进行整改。该公司积极进行整改,现已整改完毕。 |
|||||
|
备注 |
||||||
|
举报人姓名 |
韩先生 |
性别 |
男 |
联系电话 |
199****4419 |
|
|
举报时间 |
2021-07-07 |
举报地点 |
金安区 |
投诉形式 |
12315电话 |
|
|
被举报对象名称 |
六安市金安区唯爱时尚宾馆 |
|||||
|
被举报对象地址 |
六安市金安区浙东商贸城紫竹林路31、32、33号 |
|||||
|
举报处理单位 |
金安区市场监管局 |
|||||
|
举报内容 |
一开始在美团订的订了两天,美团上面有优惠券,用完是299。然后他第二天给我打电话。说要登记姓名和手机号。然后说我们这宾馆最少都要订三天。我就问他们法律规定宾馆想租多久就租多久,他们讲不行必须3天,你要不付定金300,我们就不给你房子,让我把美团的退了吧,你不租现在高考有人租,没办法我只能先把定金交了,到店里问说,我们都3天起租,平时都2天才租,问我是不是第一次高考租房,都是这样,,,,,, ,,我就想不明白了法律那条规定了必须租3天宾馆 不然不给租。 |
|||||
|
办理情况 |
经查,举报事项不予立案,理由:已对商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整改。 |
|||||
|
备注 |
||||||
|
举报人姓名 |
刘先生 |
性别 |
男 |
联系电话 |
177****0949 |
|
|
举报时间 |
2021-07-04 |
举报地点 |
金安区 |
投诉形式 |
互联网平台 |
|
|
被举报对象名称 |
安徽酷豆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
被举报对象地址 |
六安市金安区城北工业园 |
|||||
|
举报处理单位 |
金安区市场监管局 |
|||||
|
举报内容 |
本人6月30日在被举报人店铺下单购买了婴儿车(限量龙鳞款),实付款3299元(订单编号1340916024730555797)。7月1日本人看到被举报人店铺宣传有活动,活动时间7月1日至5日,宣传该产品日常价3699元,活动立省400元,于是本人下单一台付款了3299元。依照禁止价格欺诈行为规定和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促销价格中原价或日常价为促销活动前7日的最低销售价格,那么被举报人的7月1日的促销活动应当是在6月30日3299元价格的基础上进行降价,被举报人在促销活动中虚构日常价格为3699元,虚假优惠折价,说活动会省400元,诱骗消费者购买,而实际7月1日的活动价格比6月30日并无任何降价,这属于严重的价格欺诈行为。本人诉求:一.对举报人要求三倍赔偿的诉求组织电话调解,二.针对被举报人的价格欺诈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给举报人书面回复。 |
|||||
|
办理情况 |
经查,举报事项不予立案。安徽酷豆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在2021年7月4日就消费者提出投诉事件,进行核实和调查,该公司天猫商场店铺(CoolBaby 母婴旗舰店),为了给消费者提供优惠的价格,在6月份和7月份持续做活动,将原价3699产品,以3299销售。6月30日为6月份活动截止,7月1日起是优惠活动的延续。同时消费:者也可以享受天猫平台的其他优惠政策。 特此说明每个产品的最终成交价格,会因消费者使用的代金券、积分兑换、天猫平台优惠政策、会员等级、账号等级而非一致。 最后感谢消费者对我公司进行的群众监督,我公司在后期活动宣传中将做到更具体,更详细的介绍和说明。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
|
备注 |
||||||
|
举报人姓名 |
刘女士 |
性别 |
女 |
联系电话 |
180****9575 |
|
|
举报时间 |
2021-09-09 |
举报地点 |
舒城县 |
投诉形式 |
12315电话 |
|
|
被举报对象名称 |
舒城县建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被举报对象地址 |
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城关镇合安路31号 |
|||||
|
举报处理单位 |
舒城县市场监管局 |
|||||
|
举报内容 |
家住千人桥镇聚贤园小区,住宅用电6毛5一度,物业转供电,而且由于小区垃圾没人处理,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不给消费者交电费。要求合理收费并不得断电 |
|||||
|
办理情况 |
经查,举报事项不予立案,理由:该小区为老旧小区,供电形式为非直供入户,电价包含电损和线损,收费符合有关规定,已向举报人解释。 |
|||||
|
备注 |
||||||
智能问答
首页
政务资讯
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市场监管专题
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