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安市消费投诉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国发【2017】6号)要求,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消费投诉公示工作的通知》(皖市监办函【2020】184号)部署,根据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考虑
通过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打通消费维权的事后救济和事先预防环节,加强信用监管,助推信用体系建设,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强化社会组织、舆论和公众的监督作用,促使经营者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提高诚信守法经营意识,推动消费纠纷的源头治理,进一步构建消费维权的社会共治格局,努力营造全市“放心消费”环境。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市局12315指挥中心根据省局工作部署,起草《六安市消费投诉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经市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
四、工作目标
消费投诉公示工作是市场监管部门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化的重要途径,是倒逼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的有力措施,也是提供消费指引,引导放心消费,促进消费增长的有效载体。要充分认识开展消费投诉公示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推动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五、主要内容
公示内容包括被诉经营者登记信息、投诉受理数量和内容、调解成功率等信息。
六、创新举措
通过市局网站公示消费投诉典型案例、热点分析和消费状况调查、消费警示等信息。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市局12315指挥中心,负责牵头消费投诉公示工作,组织对各县区进行督查指导。汇总核查消费投诉信息、投诉分析信息、投诉舆情分析信息,并对外进行公示。消费投诉公示工作是市场监管部门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化的重要途径,是倒逼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的有力措施,也是提供消费指引,引导放心消费,促进消费增长的有效载体。要充分认识开展消费投诉公示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推动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八、政策咨询渠道
咨询部门:12315投诉举报处置指挥中心
联系人:王启莉
联系电话:0564-5136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