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
(2025年第19期)
近期,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肉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酒类等6类食品15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47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见附件)。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安徽廉泉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石斛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六安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舒城县食吉天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在天猫商城销售的、标称舒城林慧坊食品厂生产的咸猪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六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经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核实,该批次产品非舒城林慧坊食品厂生产。
六安市裕安区小梁水产经营部(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此通告。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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