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问答】关于《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团体标准和六安市地方标准研制工作实施奖励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团体标准和六安市地方标准研制工作实施奖励的通知》的起草背景是什么?
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三条和第十八条,为地市级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的制定提供了法律依据。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第二十五条提出:“大力发展团体标准,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推进团体标准应用示范,充分发挥技术优势企业作用,引导社会团体制定原创性、高质量标准”;第三十五条提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强化金融、信用、人才等政策支持,促进科技、产业、贸易等政策协同。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表彰奖励。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标准化工作”。为贯彻落实《纲要》要求,六安市在经过反复讨论、征求意见、修改完善之后出台了推动团体标准和六安市地方标准研制工作的奖励政策。
二、《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团体标准和六安市地方标准研制工作实施奖励的通知》出台的意义是什么?
奖励机制可以激励企业和团体更加积极地参与到标准制定工作中,促进技术创新和标准化活动的开展。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解决地方经济发展中的具体问题,推动相关产业的发展,提升产业的整体竞争力,推动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什么是国家级和省级团体标准?
国家级团体标准是由全国性的社会团体(如行业协会、专业协会、联合会等)在其职责范围内,为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制定并发布的标准。
省级团体标准是由省级社会团体在其行政区域内,根据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制定并发布的标准。
国家级团体标准和省级团体标准都是我国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在推动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规范市场秩序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它们也能够填补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在某些领域的空白,促进标准化工作的多元化发展。
四、个人可以申报奖励吗?
个人不可以。本政策奖励对象为本市从事团体标准和六安市地方标准研制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
五、参与标准起草的单位可以申报奖励吗?
参与制定国家级团体标准、省级团体标准、六安市地方标准的单位在标准“前言”起草单位中排序第二、三位可按文件要求申报奖励。
六、制定标准能奖励多少钱?
奖励项目与额度见下表:
制定国家级团体标准、省级团体标准、六安市地方标准的单位奖励一览表 |
|||
国家级团体标准 |
省级团体标准 |
六安市地方标准 |
|
主导单位奖励金额 |
10万元 |
5万元 |
5万元 |
参与单位奖励金额 |
2万元 |
1万元 |
1万元 |
七、通过何种方式申报奖励?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将按年度发布开展标准化项目奖励资金申报的通知,符合奖励条件的单位可按照文件通知要求报送有关材料。
八、政策咨询渠道
咨询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科
联系人:汪正福
联系电话:0564-5136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