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六市监处罚〔2024〕105号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局开发区分局发布时间:2024-11-20 08:44
字号: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

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履行结果

备注

1

六市监处罚〔2024105

六安鑫之辉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服装

六安鑫之辉商贸有限公司

91341500MAD5DALFXN

黄继宝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服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的规定

种类:1、没收涉案不合格服装2件2、罚款352元;3、没收违法所得2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进行处罚。

当事人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六安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12

履行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点击“我要问”在线咨询,也可以拨打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或者拨打市长热线:0564-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