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六市监处罚〔2024〕113号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 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履行结果 |
备注 |
1 |
六市监处罚〔2024〕113号 |
六安开发区金盛电动车经营部销售不合格摩托车乘员头盔及变卖备检样品案 |
六安开发区金盛电动车经营部 |
92341500MA2QE60M7U |
唐春华 |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摩托车乘员头盔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变卖备检样品的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 |
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规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五十一条第(四)项规定。 |
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六安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3日 |
已完全履行 |
|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