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六市监处罚〔2024〕107号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履行结果 |
备注 |
1 |
六市监处罚〔2024〕107号 |
六安市裕安区慧芳百货超市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案 |
六安市裕安区慧芳百货超市
|
92341503MA2WABHD95
|
朱慧芳 |
当事人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
种类:罚款5818.75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
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2日 |
已履行 |
|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