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六市监处罚〔2024〕94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经营者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履行结果 |
备注 |
六市监处罚〔2024〕94号 |
六安业铭置业有限公司实施虚假商业宣传案 |
六安业铭置业有限公司 |
91341500MA2WQ89R1R |
张继文 |
当事人实施虚假商业宣传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种类:罚款10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到六安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2日 |
暂未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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