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六市监处罚〔2024〕65号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发布时间:2024-07-31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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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履行结果

备注

六市监处罚〔2024〕65号

安徽亿园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安徽亿园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91341500MA8N0XW9XF

沈树原

1.当事人未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内容发布医疗器械广告的行为,违反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2.当事人发布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的医疗器械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种类:罚款5000元

依据:依据《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30日

已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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