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六市监处罚〔2024〕59号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 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履行结果 |
备注 |
1 |
六市监处罚〔2024〕59号 |
安徽皋兴农副土特产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食品案 |
安徽皋兴农副土特产有限公司 |
913415006928348738 |
邵勇 |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未遵守进货查验制度、未遵守出厂检验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的规定 |
种类:警告、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六安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1日 |
未完全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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