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市场监管局2024年第二季度价费咨询投诉举报处理公示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时间:2024-07-03 11:19
字号:

2024年第二季度六安市市场监管局接收价费(价格和收费)咨询投诉举报共382件,其中咨询135件,已现场解答。投诉210件,举报37件,已按相关规定通过国家12315互联网平台分流转办至辖区市场监管局处理,现将重点投诉举报处理情况公示如下。

12315价费消费重点投诉处理情况

投诉人姓名

刘先生

性别

联系电话

138****3779

投诉时间

2024-4-2

投诉地点

霍山县

投诉形式

来电

被投诉对象名称

霍山县广红百货店

被投诉对象地址

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迎驾大道西路(永康桥村)

投诉处理单位

霍山县市场监管局

投诉内容及诉求

来电人反映:3月31日,自己在六安市霍山县迎驾大道西路777号对面广红超市花费50元购买被子,4月2日再次前往,商家看自己是外地人,告知被子60元,且并未明码标价,现来电投诉商家随口要价,要求主管部门督促商家整改,请处理。

办理情况

接到投诉后,霍山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前往该店铺现场检查,经查,投诉人两次询价购买的被子因规格不同,故价格上有所差异,首次询价购买的5斤棉被为50元,第二次询价购买的为7斤棉被为60元。商家未明码标价的行为,霍山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已责令商家进行整改。


投诉人姓名

郑女士

性别

联系电话

158****7360

投诉时间

2024-4-10

投诉地点

金寨县

投诉形式

来电

被投诉对象名称

金寨县匠心书城(产业园店)

被投诉对象地址

金寨县金园路正和一中公园c109号

投诉处理单位

金寨县市场监管局

投诉内容及诉求

来电人反映:4月9日13:30左右,在金寨县匠心书城(产业园店)花费22元购买了两个串珠和两张贴纸,当时在盒子中拿串珠时标价是5元,付款时商家告知串珠是9元,现投诉该店乱收费,要求部门核实严管,请处理。

办理情况

金寨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于2024年4月20日到金寨县匠心书城(产业园店)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发现店内摆放的串珠标价分别为5元和15元。因诉求人当时购买时使用的是现金,在该店后台无法查询消费明细。执法人员已要求商家明码标价、诚信经营,并将具体情况反馈给诉求人,诉求人表示理解。


 投诉人姓名

朱先生

性别

联系电话

180****9993

投诉时间

2024-5-4

投诉地点

金安区

投诉形式

来电

被投诉对象名称

金安区青春书店晨光文具

被投诉对象地址

金安区柏庄春暖花开一期

投诉处理单位

金安区市场监管局

投诉内容及诉求

来电人反映:5月8日,自己在六安市.青春书店晨光文具(金安区青春书店晨光文具(柏庄春暖花开一期店))购买了一把尺子,结算时告知20元,但是该商品没有明码标价,存在乱收费,且店内全部的商品都没有进行明码标价,现来电投诉,希望主管部门核实督促商家明码标价,请处理。

办理情况

接到投诉后, 金安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前往该文具店检查: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属实,商家表示由于前期翻新造成部分商品未及时标价签,给消费者造成误解,商家向投诉人道歉,现已整改。已电话告知投诉人,投诉人表示知晓。


投诉人姓名

任先生

性别

联系电话

138****5045

投诉时间

2024-6-9

投诉地点

霍邱县

投诉形式

来电

被投诉对象名称

永辉超市

被投诉对象地址

霍邱县城隍庙大街123号万达广场内

投诉处理单位

霍邱县市场监管局

投诉内容及诉求

来电人反映:6月9日13:30左右,自己前往永辉超市(霍邱县城隍庙大街123号万达广场内)购买一块牛排,标价为99元,实付142元,认为标价与实际售价不同。现来电要求主管部门核实,督促商家退一赔三,且予以处罚。请处理。

办理情况

经霍邱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调查,该店确系存在标价与结算价格不一致的情况,造成该情况的原因系新店开业,上新物品较多,开设活动较频繁,非主观故意所致。目前该店态度积极,并已与投诉人达成一致意见,投诉人表示满意。

12315价费举报重点处理情况公示

举报人姓名

匿名

性别

未知

联系电话

举报时间

2024-4-4

举报地点

金安区

举报形式

来电

被举报对象名称

匆匆客饭堂

被举报对象地址

金安区梅山路北路太古光华城

举报处理单位

金安区市场监管局

举报内容

来电人反映:金安区梅山路北路太古光华城匆匆客饭堂,各个窗口菜品未标注价格,窗口工作人员也不知道菜品价格,现来电投诉未明码标价,请主管部门核查,督促商家整改。请处理。

办理情况

经查,举报事项不予立案,理由:2024年4月8日中午,我局执法人员到现场检查,在店的墙上有“匆匆客菜品价目表”,其表详细写明了各个菜品的价格,据该店负责人解释:该价目表在店开始营业时就已经公示了,并及时更新,并不是每个服务员都能熟记各个菜品的价格,只有收银员熟记各个菜品的价格,该店菜品价格已公示,举报人举报事实不能成立,不予立案。


举报人姓名

匿名

性别

未知

联系电话

举报时间

2024-4-22

举报地点

叶集区

举报形式

来电

被举报对象名称

水上人间洗浴中心(叶集店)

被举报对象地址

叶集区西外环路跟史河路交叉口东南角史河湾小区北门

举报处理单位

叶集区市场监管局

举报内容

来电人反映:水上人间洗浴中心(叶集店,地址:叶集区西外环路跟史河路交叉口东南角史河湾小区北门)二楼柜台摆放的所有物品(如饮料、方便面等)均未明码标价,随意收费,认为不合理。现要求部门核实并责令商家所有产品必须明码标价。请处理。

办理情况

经查,举报事项不予立案,理由:2024年4月25日,叶集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对水上人间洗浴中心进行了现场核查,核查发现该店二楼柜台旁墙面上张贴有商品的价格公示栏,未发现未明码标价行为。


举报人姓名

匿名

性别

未知

联系电话

举报时间

2024-5-9

举报地点

经济技术开发区

举报形式

来电

被举报对象名称

乐尔辉超市(正阳路店)

被举报对象地址

经济技术开发区正阳路皋城山庄

举报处理单位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举报内容

来电人反映:2024年5月9日,前往乐尔辉超市(正阳路店)(六安经济开发区正阳路皋城山庄)购买水果,营业员称主管告知加工和包装的费用需先行缴纳后,才可进行加工,但前期5月7日前往时,加工和包装皆不进行收费,且该营业员态度恶劣,认为不合理,现来电投诉要求部门核实,并督促整改收费问题。请处理。

办理情况

经查,举报事项不予立案,理由:经核查,商家对相关产品在收银处结算后,凭小票至区域进行切水果包装等,暂未发现其存在违规收费行为。


举报人姓名

匿名

性别

未知

联系电话

举报时间

2024-6-27

举报地点

舒城县

举报形式

来电

被举报对象名称

舒城县职业技术学校校内超市

被举报对象地址

舒城县经济开发区欧洲华城东侧

举报处理单位

舒城县市场监管局

举报内容

来电人反映:舒城县职业技术学校(舒城县经济开发区欧洲华城东侧)内的超市售卖的零食,6月27日发现所有商品比平时上涨0.5元,且价格标签未及时更换,要求部门核实,督促及时更改标签价格,请处理。

办理情况

经查,举报事项不予立案,理由:经现场检查,该超市所售商品均有明码标价。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点击“我要问”在线咨询,也可以拨打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或者拨打市长热线:0564-12345。